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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条件年前速来申请“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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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24日 点击数:
 

  本报讯(记者 黄勇 实习生 程姝雯) 据南京市房产部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该市住房保障新政自10月20日正式实施并受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以来,已接受9000多户住房保障家庭的申请。有关部门提醒,在年内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计算保障时间将从今年7月1日起算,年后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计算保障时间将以批准时间起算。因此,请符合条件的家庭抓紧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的规范程序是:首先,申请家庭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社区对收入、人口、住房状况进行核查、评议、公示并由街道进行初审。在此基础上交由区民政部门审核收入情况,区房保部门进行住房档案核查后,再由区、市房保办审批。

  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提供的材料包括:(1)家庭收入情况证明;(2)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4)需提交的其他证明。  

  据悉,《南京市经济适用房上市管理办法》、《南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管理办法》、《南京市保障性购房补贴管理办法》、《南京市申请保障性住房原住房收购收回管理办法》等4份配合南京住房保障新政实施的配套文件,也有望在本月底全部出台。记者还了解到,今后3年南京每年计划竣工2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投入3.6亿元廉租房资金、改造100万平方米危旧房,确保百姓住有所居。

    《江南时报》 (2008-11-14 第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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