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产权别墅出售易遭“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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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市建委近日发布“购房风险提示”,明确提示不要购买“使用权”、“乡产权”、“小产权”的房屋后,据我爱我家经纪公司介绍,进店咨询乡产权别墅出售的业主增加了不少,为此,专家提醒广大购房者,一般来说,乡产权别墅可能会带来以下麻烦: 1.不受法律保障。 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乡产权别墅有被政府收回地皮或无法出售的可能性。 2.配套设施不完善。 乡产权别墅一般都是个人或者开发商通过购买农民集体土地而建造的,由享有该土地所有权的乡镇合作经济联合社或村经济合作社的机构制作颁发权属证书,像北京周边的乡产权别墅大多分布于怀柔、密云、顺义、延庆等区县的自然景区或村舍附近,由于乡产权别墅一般不在大型的成熟别墅区内,因此会因配套设施不完善而带来生活上的不便。 因此,消费者不可轻信一些乡产权别墅的开发商诸如“可变更为产权房”的承诺,毕竟补办手续要通过国土部门的层层审核,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另外,也不能单纯追求田园生活而忽视了周边的配套设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