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热线

影 视 | 音 乐 | 分 类 | 逛 街 | 交 友 | 汽 车 | 下 载 | 短 信 | 资 讯 | 旅 游 | 商 城 | 招 聘 | 房 产 | 淘洗坊 | 网络直播
论 坛 | 图 库 | 金 融 | 教 育 | 游 戏 | 动 漫 | 美 食 | 装 潢 | 电 信 | 健 康 | 体 育 | 交 管 | 彩 铃 | 二手车 | 体育频道


您现在的位置:热线房产 >> 房产新闻 >> 专家建议>> 专家告诫:九类房子再便宜也不能租

专家告诫:九类房子再便宜也不能租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作者: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布时间:2008年02月18日 点击数:
 
    随着市场环境变化,近期不少城市房屋销量减少,租赁业务则越来越红火。房屋中介“我爱我家”的专家告诫租房者,对于出租房应仔细甄别,九种房屋坚决不能租。

  一是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所有权证是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惟一合法凭证。没有所有权证,承租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二是被法院、公安机关等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房屋。此类房屋的权益已经或将要受到限制,承租人得不到合法保护。

  三是未取得共有人同意出租的共有房屋。此类房屋会侵犯对未同意出租的共有人的权益。

  四是权属有争议的房屋。产权不明会导致房屋的合法性难以得到保障。 

  五是违章建筑。此类房屋建设规划手续不齐,随时可能受到执法监督。

  六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此类房屋肯定会影响承租人的生活安全。

  七是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抵押房。此类房屋的抵押权人对该类房屋具有他项权利,如果要租赁必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

  八是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部门有关规定的房屋。

  九是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的房屋。

  此外,市民在租赁合法房屋之后,应到房管部门即时登记备案,用法律保护自己。
房产热线新闻改版成功!!!